楼宇缺乏必要的维修保养,除影响居住环境,日久失修亦会引致机电设备受损、供排水设施老化渗漏、外墙饰面剥落等卫生及安全隐患,不但影响楼宇自身价值,更有可能导致他人生命或财产损失,业权人或需负上相应刑事及民事责任。事实上,楼宇获得良好的保养,除了维持居住环境质素,亦可延长楼宇使用寿命,提升物业价值。而近年来,市民对自身楼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意识已不断提高,将于8月16日生效的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也明确订定了业权人相应的建筑物保养及维修义务。
新法明确业权人保修义务
《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规定了业权人有责任使建筑物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条件,尤其是安全、卫生和整体美观方面,楼宇自发出使用准照(俗称“入伙纸”)满十年,以及后续每五年,应开展建筑物保养及维修工程。如发现建筑物有缺乏保养的迹象,土地工务运输局可要求业权人提交由专业技术员或实体编制的楼宇状况报告,当中需订明开展的措施或工程项目及具体期限。倘不提交楼宇状况报告,根据法律规定,可对自然人科处澳门元2,500元至50,000元罚款,对法人科罚澳门元5,000元至100,000元罚款。
因此,楼宇内部运作的消防设备、供电系统、升降机等应定期由专业人士作检查及测试维护,水箱需定期清洗并疏通排水管网以免淤塞。对于外墙部分,倘出现饰面及混凝土剥落、窗户或冷气机支架松脱等情况,更会危及公众安全,因此更需恆常作检查及保养。
伸缩缝及分隔缝须妥善维保防渗漏
除了上述需要市民恆常关注的维修内容外,大厦不同构件之间的伸缩缝、大厦与大厦之间的分隔缝,也会因填充或遮盖物料的失修而剥落,引起出现“裂缝”的错觉,并可能引致住宅单位出现渗漏水,其维修保养也不容忽视。
伸缩缝的作用是避免建筑物随热胀冷缩致结构受影响,一般会以泡沫塑料等具弹性及延展性材料填充伸缩缝,随着填充物料老化可能会出现剥落情况,虽不会影响楼宇结构安全,但出现失修则可能会引致渗漏,业权人也应对伸缩缝作保养及维护。同样地,两座楼宇之间的分隔缝填充或遮盖物料出现老化,可透过一般维修保养作出处理。
为方便业权人聘请合资格人士对楼宇进行检验及开展维修工作,本局推出了维修、保养工程等的申请表格,详列需要递交的文件和工程说明书范本,方便小业主填写和知悉注意事项,资料可于本局网页下载(网址: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home/downloads/id/120)。同时,本局网页有上载已注册的建筑商、公司及技术员名单和联络资料。市民如有疑问,可亲临本局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查询(电话8590 3800),亦可浏览土地工务局运输网页内有关楼宇维修的资讯及下载相关小册子。特区政府并透过楼宇维修基金的不同计划,鼓励分层所有权制度的楼宇开展保养或维修工程,并提升楼宇的管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