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依据第10/2013号法律《土地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颁布了第6/2019号行政法规《判给土地的公开招标程序》,以规范土地的公开招标程序。
国有私产土地有多种处置方式
按《土地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国有土地可分为公产土地和私产土地。其中,私产土地现时有四种处置方式,包括租赁批给、无偿批给、公共利益用途佔用和准照佔用。另外,尚有长期租借批给方式,但现时其仅适用于修改土地批给的情况,因特区成立后已不能再以长期租借方式作出新的批给。
一般地,国有私产土地可透过公开招标以租赁批给方式作出判给。按《土地法》规定,除例外规定的情况外,私产土地不可豁免公开招标,须在临时批给前进行公开招标。
两幅土地公开招标9月26日截标
为有序推进及落实五阶梯房屋政策,特区政府于2023年8月9日就氹仔BT8及BT9a地段两幅国有土地的判给进行公开招标,为五阶梯房屋政策重要一环的私人住宅提供发展用地。
BT8地段位于广东大马路,面积为3,509平方米,BT9a地段位于沙维斯街,面积为3,225平方米。根据第6/2022号行政法规《土地分类及用途》规定,两幅土地属于居住区,用途均为H2类居住用地。两幅土地的公开招标将于2023年9月26日中午12时正截标,并将分别于9月27日上午及下午公开开标。
公开土地招标资讯便利公众了解
根据《判给土地的公开招标程序》规定,及为方便公众了解判给土地的公开招标资讯,公开招标公告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佈,及在中葡文媒体上刊登之外,亦须同时于土地工务局网页公佈。局方特开设了“判给土地的公开招标”专题网页(https://www.dsscu.gov.mo/zh_HANS/sites/tender),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批示和最新消息,并公开有关招标的资料,如招标方案、承投规则、就招标文件谘询的说明及相关土地的规划条件图等。
法律规定,公开招标期间,有意竞投者可到土地工务局查阅招标文件及购买标书,亦可于专题网页免费下载;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均须于相关招标公告所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开标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会就相关提问作出说明并上载至专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