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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消息
大厦业主在外墙装设招牌或广告须遵守第14/2017号法律相关规定
上载日期: 2023-10-19
  • 类别: 新闻
  • 日期: 2023-10-19

内容:

楼宇所有人有责任对楼宇进行检查及适当的维修,如计划在楼宇外墙装设招牌或广告,须遵守第14/2017号法律《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已明确指出楼宇所有人应尽自身的责任,针对近日发生的意外事故,土地工务局再次提醒楼宇所有人应定期对其楼宇作出维修及保养,保持楼宇良好的使用条件。

对于楼宇维修保养,土地工务局会透过日常巡查,或当接获相关部门紧急通知后,到现场对楼宇的失修状况作出评估及跟进。资料显示,土地工务局于2023年因楼宇失修而巡查共340次(可参阅「跟进楼宇失修及维修工程数据专页」:https://www.dsscu.gov.mo/zh_HANS/home/publicInfo/id/188)。当发现楼宇出现明显缺乏保养的情况时,土地工务局可要求楼宇所有人递交由合资格专业人士编制的《楼宇状况报告》供业权人跟进相关维修保养工作。倘业权人不跟进,将根据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处理。

为促进楼宇保养维修和提高楼宇所有人的责任意识,特区政府一直透过多渠道宣传楼宇所有人的责任及义务,以及倘楼宇所有人不遵守本局的要求所需承担的后果。若因建筑物失修而导致第三者出现财物损害或伤亡,业权人或须承担相关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土地工务局将持续向社会推广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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