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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樓宇建築計劃 須附同以顏色標示各單位實用面積平面圖
上載日期: 2022-12-09
  • 日期: 2022-12-09

內容

第38/2022號行政法規《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已正式生效實施, 法規對審批工程計劃及發出工程准照等程序有較詳細清晰的規定,藉此提升對建築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及回應社會和行業發展需要。在審批工程計劃方面,要求工程在遞交建築計劃階段,必須一併遞交按用途區分各樓層面積表和以顏色標示不同用途的平面圖,以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樓宇,建築計劃必須附同以顏色標示各獨立單位實用面積的平面圖等。

遞交工程計劃的階段

新法規定,進行任何土木工程均須預先由土地工務局發給准照,而第38/2022號行政法規《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則就發給准照的程序作了具體的規範。在發給准照程序中,法例規定工程計劃應整份遞交,並同時遞交建築計劃及其他專業計劃,但如屬建築、復建或擴建工程,可分階段遞交工程計劃草案及工程計劃。另外,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尤其是為獲發部分工程准照以提前開展工程,工務局亦接受於分為地基(包括地庫層結構及地面層樓板)、上蓋建築的建造階段遞交專業計劃。

建築計劃的組成資料

第38/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規定,建築計劃由下列資料組成:

  • 說明及解釋備忘錄;
  • 獨立單位說明備忘錄;
  • 地段位置圖;
  • 各樓層平面圖;
  • 正面、側面和背面的立面圖;
  • 縱向及橫向剖面圖;
  • 變壓站、低壓配電網設施、配電箱、垃圾房、信箱、空調壓縮機及其排水、燃氣計量錶、電錶、水錶及其他設備的位置圖和大樣圖;
  • 信箱圖紙;
  • 廚房和衛生設施的通風系統大樣圖;
  • 地庫、天面層樓板及外牆的防水大樣圖;
  • 天面層樓板及外牆的隔熱大樣圖;
  • 以及由土地工務局提供式樣的技術資料表等。

單位實用面積及樓層不同用途以顏色標示

建築計劃的“說明及解釋備忘錄”,其內須載有所採用的方案,說明建築物的設計特徵和要點,以便清楚了解擬進行的工作,尤其是計劃的整體說明、水平和垂直通道的設置、擬使用的材料、牆壁結構、內外飾面,以及所採用的特別方案的解釋。

值得關注的是,新法特別對“說明及解釋備忘錄”必須附同的資料作了更具體明確的規範,須附同的資料包括:按用途區分的各樓層面積表和以顏色標示不同用途的平面圖;如屬以分層所有權制度興建的樓宇,必須有以顏色標示各獨立單位實用面積的平面圖;法定要求的車位數目的解釋性計算表,如屬單一所有權制度的建築物,尚須包括計算車位數目而以顏色標示各樓層不同用途的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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