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第14/2021號法律及第38/2022號行政法規於2021年08月17日已生效,遞交合法化工程計劃時須注意遞交如下內容:
1. 須按照第38/2022號行政法規第九條之要求,遞交已進行工程的報告;
2. 須按照第38/2022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之要求,一併遞交竣工圖及其電子檔,相關規格要求如下:
a. 圖則摺疊成 A4 後在當眼位置寫上:竣工圖(字體 18 或以上)。
b. 圖則必須由申請人及編製計劃技術員重新共同簽署確認。
c. 竣工圖電子檔要求:
i. 以光碟形式提供。
ii. 提供上述已簽署確認的竣工圖紙 1:1 掃瞄檔(PDF 格式),解像度 300dpi 或以上。
iii. 遞交的光碟面貼上標籤,標籤載有案卷編號、申請編號 (T-XXXX/2023);倘申請時未有本局案卷編號或申請編號,則光碟上標籤請寫上日期。